指导
客户互动指引-适用于远程赌博持牌人(根据法例第3.4.3条的正式指引)
远程赌博被许可人的客户互动指导(SR代码条款3.4.3下的正式指导)。
B部分-识别-要求6
目前的指导意见于2023年8月发布,从2023年10月31日起生效。它取代了为远程赌博运营商发布的所有早期版本的指导。
6. 根据SR守则第1.1.2条,持牌人有责任确保符合规定。特别是,如果持牌人与第三方企业对企业提供商签订合同,提供部分赌博设施,持牌人有责任确保系统和流程到位,以监测第5 (a-g)段中每个指标的账户活动,并按照第7段和第8段的规定及时进行监测。
目的
这一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即使持牌人与第三方签订合约,客户也能得到同样程度的保护,并能及时采取行动,包括自动化解决方案。
这一要求确认了被许可人必须始终监督客户的赌博活动,以便有效地实现客户交互要求,即使被许可人使用第三方企业对企业(B2B)提供商提供某些产品。
正式的指导
6.1. 如果被许可人与第三方B2B提供商签订合同,提供部分赌博设施,则被许可人有责任确保系统和流程到位,以及时监控账户上的每项最低伤害指标的活动,例如,被许可人不能与第三方提供商达成安排,如果他们不知道客户与该提供商的赌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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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部分-识别-要求7
最后更新: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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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在“远程客户互动-指南咨询”之后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