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
公司管治架构
我们的企业管治架构订明必要的责任和程序,以确保我们正常运作。
公共生活的七项原则
5. 公共生活的七项原则(被称为诺兰原则)适用于任何担任公职的人。这包括所有当选或被任命担任国家和地方公职的人,以及所有被任命在公务员制度、地方政府、警察、法院和缓刑服务、非部门公共机构(如委员会)以及卫生、教育、社会和护理服务部门工作的人。所有公职人员既是公仆,又是公共资源的管理者。这些原则也适用于其他提供公共服务部门的所有人员。
公共生活的七项原则
无私
公职人员应完全以公共利益为准则行事。
完整性
公职人员必须避免对可能试图不恰当地影响其工作的个人或组织负有任何义务。他们不应该为了自己、家人或朋友获得经济或其他物质利益而采取行动或做出决定。他们必须声明和解决任何利益和关系。
客观性
公职人员必须公正、公平和择优行事,利用最佳证据,不带歧视或偏见。
问责制
公职人员对其决定和行动向公众负责,必须接受必要的审查,以确保做到这一点。
开放
公职人员应以公开和透明的方式行事和作出决定。除非有明确和合法的理由,否则不应向公众隐瞒资料。
诚实
公职人员应当诚实。
领导
公职人员应在自己的行为中体现这些原则。他们应积极促进和大力支持这些原则,并愿意在任何地方对不良行为提出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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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的作用
最后更新: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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