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
公司管治架构
我们的企业管治架构订明必要的责任和程序,以确保我们正常运作。
紧急的业务
24. 紧急事务被认为是在董事会召开普通会议或特别会议之前需要董事会作出决定的任何事项。在这种情况下,行政长官应采取一切切实可行的步骤,与主席及行政长官认为适当的尽可能多的其他委员(如可能,不少于四名委员)协商。
行政长官应就下列事项征询专员的意见:
- 需要作出决定的事情的紧迫性
- 召开董事会会议来审议的可能性
- 要采取的行动。
25. 行政长官应根据专员的意见决定应采取何种行动,将建议的行动通知尽可能多的专员,并在他/她认为合理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地给予专员就建议发表意见的时间。然后他/她应该采取适当的行动。
26. 此类权力的行使应向董事会下次会议报告,该次会议将考虑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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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性不是那么大的业务
最后更新: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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