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
公司管治架构
我们的企业管治架构订明必要的责任和程序,以确保我们正常运作。
会议通知
6. 除紧急事务外,行政长官或代表其行事的指定人员将在任何会议前至少五个完整工作天(一个工作天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银行假日及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关闭的其他日子),向每一位专员发出书面通知,说明董事会普通会议或特别会议的时间和地点,以及要处理的业务。
7. 会议通知将以电子方式发送至专员的电子邮件地址。以电子方式发送的会议通知应视为书面通知。
8. 如任何专员意外未向其发出通知或未收到其通知,但须向至少五名专员送达有关会议的通知,则会议的程序不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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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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