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
公司管治架构
我们的企业管治架构订明必要的责任和程序,以确保我们正常运作。
13 .行政长官
赌博事务监察委员会行政总裁作为会计主任的职责
13.1. 行政长官作为会计主任,亲自负责保障其所管理的公帑;确保妥善、正常、物有所值及可行地处理这些公帑;以及负责赌博事务监察委员会的日常运作和管理。
此外,它们应确保整个委员会在施政、决策和财务管理方面的标准的基础上运作,这些标准载于《管理公共资金》框3.1。这些职责包括以下以及由保荐部门的首席会计主任(PAO)发出的AO委任书中规定的职责。
对议会和公众负责
13.2. 对议会和公众的责任包括:
- 签署帐目,并确保妥善保存有关帐目的记录,并确保帐目按照国务大臣发出的指示妥善编制和呈报
- 拟备及签署管治声明,内容包括公司管治、风险管理及监督任何地方责任,并载于年报及帐目内
- 确保根据议会和卫生服务监察员的《妥善处理投诉原则》制定有效程序,在委员会内部广为宣传,并在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 按照MPM的条款以及由财政部、财政部和内阁府不时发布的其他指示和指导行事
- 确保作为上述合规的一部分,其熟悉并按照以下规定行事:任何规管法例、本框架文件、第(18.1)段所述向机构发出的任何授权函,以及向保荐部门发出的与证监会运作有关的任何和解函的任何内容
- 保荐部门发给委员会的任何单独的和解函
- 确保它有适当的内部机制来监测、治理和外部报告不遵守上述文件所产生的任何条件
- 就委员会对公共资金的管理情况向公共账目委员会作证时,通常与PAO一起作证。
对DCMS的责任
13.3数字、文化、媒体和体育部(DCMS)的职责包括:
- 根据律政司更广泛的策略目标和商定的优先事项,制订律政司的整体及业务计划
- 告知部门在协助实现部门政策目标方面的进展,并展示如何利用资源来实现这些目标
- 确保及时向部门提供业绩和财务方面的预测和监控信息
- 确保在超支或超支的情况下及时通知部门,并采取纠正措施
- 任何财务或其他方面的重大问题,无论是通过内部审计或其他方式发现的,都会及时通知部门。
对董事会的责任
13.4. 行政长官负责:
- 就执行本文件、成立法例及可能不时发出的任何其他相关指示及指引所载的职责,向董事会提供意见
- 就委员会与其宗旨和目标相比的表现向董事会提供咨询意见
- 确保审计委员会在作出和执行其决定的所有阶段都充分考虑到财务方面的考虑,并遵守财务评估技术。
管理冲突
13.5. 行政长官应遵从董事会的意见和指示,除非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有明确和透明的理由不这样做。
13.6. 如董事会或其主席正在考虑采取行动,而行政长官认为该行动涉及的交易会违反适当或正常的规定,或不代表审慎或经济管理、效率或成效,或可行性有问题,或不道德,行政长官作为行政事务主任应拒绝该行动,并确保董事会有充分机会讨论拒绝该行动的理据。
13.7. 这种冲突应尽快提请PAO和负责的部长注意。
13.8. 此外,如果得到主管部长的同意,审计长必须向董事会主席写一份理由信,说明不采纳董事会意见和建议的理由,并将该信抄送财务会计官。
13.9. 如果主管部长同意委员会建议的行动方针,那么部长随后以MPM第3.6.6段所述的方式指示AO可能是合适的。
最后更新: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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