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市场营销

5.1.11 -直接电子营销同意

适用于:

所有的执照。

社会责任守则

遵守这些规定是申领牌照的条件之一;因此,运营商任何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都可能导致委员会审查运营商的许可证,以暂停、撤销或施加经济处罚,并且还将使运营商面临被起诉的风险。

  1. 除非法律明确允许,未经消费者知情和明确同意,不得与直接电子营销联系。无论何时与消费者联系,都必须向消费者提供撤回同意的机会。如果同意被撤回,持牌人必须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确保此后不与消费者接触电子营销,除非消费者再次同意。被许可人必须能够提供证明该同意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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