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资格人士及个人执照
1.1.2 -合格人员-跟踪
适用于:
发给小型博彩机构的非偏远一般博彩经营牌照。
本牌照附表Y1列出持牌人雇员的名单,这些雇员的资料已获持牌人授权,在非在同一赛道上的合资格人士监督下,代表持牌人在赛道上接受投注。
如果持牌人希望在名单上增加个人或从名单上删除个人的姓名,则持牌人必须根据该法第104(1)(b)条向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修改许可证的该细节。持牌人希望加入名单的任何雇员,只要已向委员会提交有效的修订申请,在许可证修订前可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行事。
在这种情况下,“合格人士”的含义与《2005年赌博法(小规模经营者定义)条例》中的含义相同。
参考文献
1 .本表格所述的附表将附于个别牌照。
本法第104(1)(b)条(在新标签页打开)
3 2006年《2005年赌博法(小规模经营者的定义)条例》(在新页中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