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保护儿童和其他弱势群体
3.6.3 -赌场
适用于:
所有非偏远赌场牌照。
普通的代码
这些不具有营办商牌照条件的地位,但列出了良好的做法。如果经营人已经积极考虑了普通守则的规定,并且能够证明在经营人的特殊情况下,替代方法是合理的,经营人可以采用普通守则规定的替代方法;或者,采取另一种方法将以同样有效的方式行事。一般实务守则在刑事或民事诉讼中可作为证据接受,在法院或审裁处认为有关的任何案件中,以及委员会在行使其职能时,均须予以考虑;委员会在审查许可证时,可能会考虑运营商违反普通守则的任何规定,但不会导致施加经济处罚。
雇用儿童(16岁以下)及青少年(16岁及17岁)的持牌人应注意:
- 雇用他们为赌博提供设施;
- 如处所内设有游戏机,则其雇佣合约要求他们或准许他们在任何时间执行与游戏机有关的功能;和
- 雇用他们在持牌赌场处所内执行任何其他职能,而该等处所正依靠处所牌照进行任何赌博活动(但可在该等区域赌场处所的某部份不用作提供赌博设施的情况下雇用他们)。
关于1b,应当指出的是,委员会认为,该法的有关规定适用于与游戏机有关的任何功能。这包括维修或清洁这样的机器。
因此,持牌人应制订及实施政策及程序,以确保:
- 儿童及青少年不得被要求执行上述1a或1b内的任务
- 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儿童或青少年本身,都被告知有关儿童和青少年参与赌博的法律。
持牌人应考虑采取以下政策:
- 在赌场营业的任何时间,不得雇用儿童及青少年在持牌赌场处所工作(区域赌场内不进行赌博活动的区域除外)
- 如儿童及青少年在营业时间以外在场内工作,游戏机将会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