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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非远程和博彩中介的建议说明- 2013年10月(更新于2014年10月)
发布日期:2021年5月17日
最后更新: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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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摘要
本谘询文件解释博彩事务委员会(“委员会”)在决定经营者须持有何种经营牌照以授权其提供投注设施,以及决定经营者是否遵守牌照的规定时所采取的方法。
报告的重点是就在主要街道场地提供赌博设施时,使用自助投注终端机及其他中间安排所产生的问题。
脚注中的任何章节引用都是针对2005年赌博法案(该法案)的章节(在新标签中打开)。
委员会经常面对的问题是,某一类型的要约是否涉及充当投注中介人,或是否为投注提供设施(即投注或接受投注,或提供其他并非投注中介人服务的设施),及/或有关赌博是远程赌博还是非远程赌博。这些问题的答案取决于对该法中定义的解释。
该法案的解释最终是法院的事情。尽管如此,委员会希望它阐明如何处理这一问题将对经营者有所帮助。本谘询说明载列委员会在决定某一经营者是否提供投注或是否作为投注中介人,以及赌博是远程赌博还是非远程赌博时所适用的框架。
委员会可能会不时更新此意见说明,以反映市场的发展和任何法律先例。
该法案第4条对远程赌博的定义为:
(1)本法所称“远程赌博”系指使用远程通信参与的赌博。(2)本法中“远程通信”系指使用以下方式进行的通信:
前面的列表包含各种现代通信手段,如交互式电视和移动电话,旨在确保定义与该领域的未来发展保持同步。
然而,为了确保赌博监管的明确性和灵活性,州务卿可在法规中明确规定,就定义而言,某一特定的通信系统或方法是否应被视为远程通信形式。
该法案第9条对博彩的定义为:
(1)在本法中,“投注”是指对下列物品进行投注或接受投注:
(2)与比赛、竞赛或其他事件或过程的结果有关的交易,可以是第(1)款意义上的投注,尽管事实是:
(3)任何与任何事情发生或不发生的可能性有关的交易均可视为第(1)款所指的押注,尽管事实如下:
该法案没有提供“投注”一词的定义,只是声明,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提及接受投注包括提及协商投注”4。
字典上对“bet”的定义是:
赌注赌博在法案第12条中定义为:
(1)就本法而言,如果投注的全部或部分奖金:
(2)就本法案而言,与英国赛马有关的投注即为赛马投注
博彩中介在该法案第13条中定义为:
(1)在本法中,“博彩中介”是指提供旨在促进他人之间进行或接受博彩的服务的人。(2)就本法而言,作为博彩中介是指为博彩提供便利。
投注中介人是指提供服务使他人能够投注或接受投注的人。这样的人自己不参与赌博。该定义包括博彩交易所。
值得注意的是,博彩中介人有一个单独的经营牌照类别,而提供游戏机供使用的权利并不附属于这类牌照。
对于什么构成“便利”他人之间进行或接受投注的问题,委员会采用了一种常识性的方法。例如,委员会并不认为仅仅在报纸上刊登关于投注地点的广告或提供提示就足以属于该定义。相反,在委员会看来,提供举报人服务,即举报人代表第三方下注以换取报酬或佣金,属于该法第13条的定义范围(在新标签页中打开)。
同样,在赛马场设立专门的房间,例如为赛马场配备电脑终终机和实况赛马资料,并向市场宣传这些房间可供人们用来投注,在委员会看来,这可能相当于便利他人之间的投注或接受投注。
该法第67条将“远程操作许可证”一词定义为:
(1)经营许可证是“远程经营许可证”,如果它授权进行以下活动:
(2)远程操作许可证也不得授权下列活动:
(三)经营许可证必须注明是否为远程经营许可证。
“关于”包括玩家使用远程通信参与赌博的情况,无论玩家和经营者是否在不同的物理位置;例如,使用电话投注,使用自助投注终端机(SSBTs)在投注店投注,或玩家使用电子宾果终端机在宾果场所玩宾果。
“以…的方式”是指营办商利用远程通讯为赌博提供设施或进行其他获发牌照的活动;例如,国家宾果游戏的运营商使用远程通信来技术上传递游戏,尽管游戏本身不是远程赌博,因为玩家自己不使用远程通信。另一个例子是通过电子邮件提供机器软件的游戏机供应商。
根据该法案,经营许可证可能附带不同类型的许可证条件:
该法案第92条对一般博彩经营执照规定了法定条件:
(1)根据本条,一般博彩经营牌照须受下述条件约束: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持牌人才能代表持牌人接受投注:
(2)根据本款,一般博彩经营许可证须载有一项默示条款,准许使用邮政服务进行投注。
(3)第(2)款所暗示的条款的效力,不得因根据第75、77或78条所附的条件而取消或限制。
该法案的解释性说明解释说,任何希望通过商业方式接受或下注(包括下注谈判)的人都需要一般的博彩经营许可证。如果有人希望仅仅为其他人提供接受和投注的设施,那么适当的经营许可证将是博彩中介经营许可证,而不是一般的博彩经营许可证;后者与那些自己在生意中下注或接受赌注的人有关。
该法案第92(1)条规定了谁有权根据一般博彩经营许可证的条款接受投注,这将是:
第93条订明下注经营牌照的法定条件如下:
(1)根据本条,投注池经营牌照须受下述条件约束:代表持牌人的投注只能由持牌人、根据书面雇佣合同受雇于持牌人的人、或另一博彩池经营牌照的持有人接受;或根据第(2)或(3)款。(2)8(3)授权(无论明示或暗示)提供足球赌注设施的博彩经营牌照持有人可书面授权成人或青少年:
(4)第(3)款下的授权:
因此,足球博彩可以在博彩场所提供,而不需要博彩中介或任何其他许可证。然而,这样做的授权(由池博彩持牌人发出)必须是给个人,而不是给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法人实体。
该法第94(2)和(3)条以类似但不完全相同的条款规定:
因此,持牌投注办事处可提供赌马,而无须领取赌马或博彩中介人牌照(如持有Tote(继承公司)有限公司的书面授权)。然而,对于其他形式的赌注,没有类似的授权。
该法第75条和第76条涉及一般条件,委员会可以为经营许可证或一类经营许可证规定一般适用的条件。除了适用于所有博彩经营者的一般条件外,博彩监察局还在《牌照条件及业务守则》中制定了适用于非远程博彩经营者和远程博彩经营者的一般条件。
与本说明所涉及的问题特别相关的是LCCP中的条件16。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必须提供足够的赌博活动,在这种情况下是投注,以便从辅助机器的权利中受益。
重要的是,“足够”的投注设施将有望产生核心投注水平,以构成一项业务,这实际上是一项投注业务,而不是街机。
该法案第335(1)条(在新标签中打开)明确规定,合同与赌博有关的事实不应妨碍其执行。
根据合同法的一般原则,要建立一份有约束力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有建立法律关系的意图,并且必须具备:
博彩交易所和其他博彩运营商都与他们的客户签订了合同,但有不同种类的合同;前者可以规定交易所持有每一方的资金,并对客户负有其他义务,例如在数据安全或其他事项方面,但交易所不是其客户之间押注的一方。
委员会认为,重要的是要确定谁参与赌博,因为这将决定所需执照的性质。
委员会还对经营许可证施加了许可证条件,要求持牌人根据1999年《消费者合同条例》的不公平条款和1977年《不公平合同条款法》的规定,确保提供赌博的条款不是不公平的。《社会责任守则》还规定,如果需要,持牌人必须能够向委员会提供证据,表明他们如何确信自己的条款并非不公平。
这个问题的答案将取决于投注的任何一方是否使用互联网、电话、电视、广播或任何其他类型的电子或其他技术来促进通信,以便下注或接受投注。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则该活动是远程投注,并且需要远程操作许可证。如果不存在,则为非远程
如果运营者进行的活动(例如,提供一项服务以便利他人下注或接受赌注)中有人通过任何形式的远程通信参与该活动,则需要远程许可证。
如果投注交易的细节是由经营者通过远程方式在内部传输的,例如在接受后经营者的工作人员之间传输,则不需要远程许可证。
仅依靠远程经营牌照提供赌博设施的博彩场所,没有任何权利提供游戏机供人使用。
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谁参加打赌。
如果经营者是投注的一方,则需要一般(或视情况而定,池)非远程一般投注标准运营许可证。非远程一般(或联合)投注标准经营执照赋予其提供赌博机供使用的权利,但为了遵守执照的条件,必须在场地内提供足够的投注设施。
如果运营者不是投注的一方(并且没有在本说明前面提到的足球博彩或赛马会博彩的授权下经营),但提供服务允许其他两方下注和接受投注,则运营者是博彩中介,相应的许可证是博彩中介经营许可证13。
为了评估投注经营者是否为真正和合规的投注经营者,委员会希望了解投注双方之间存在的关系的性质。在此过程中,委员会将审查:
然而,委员会注意到,有些经营者已作出安排,即经营者参与投注和接受投注,但随后立即将所有有关投注交给第三方。这些安排的目的,似乎是使博彩经营者可以依靠其一般博彩经营牌照,提供游戏机供人使用,而无需承担经营持牌博彩办事处的正常风险。这样的安排很可能会让人怀疑运营者实际上是否提供了足够的投注设施,以满足其牌照要求。
在决定合约安排是否反映投注是一项主要的赌博活动,而不是一种使机器得以放置的人工装置时,委员会会考虑:
SSBT自动化了在房内柜台提供的服务。在终端机中插入现金,选择投注并打印收据。顾客必须从柜台取回任何奖金。提供的赔率和市场与客户在柜台上下注的赔率和市场相同。
市场、赔率、条款和条件由运营商设定。博彩合同是与经营者签订的。如果存在争议,则调用运营商的争议解决程序。经营者对下注产生的任何利润或损失负责。运营商结算所有赌注并支付赔付。虽然运营商可以通过套期保值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自己免受损失,但这直接影响到他们的潜在盈利能力。
非远程一般投注(标准)许可证(或视情况而定,非远程池投注许可证)将需要允许在柜台上下注。
辅助远程一般投注(标准)(或,视情况而定,辅助远程池投注)许可证也将需要为SSBT。我们认为这是一般投注,因为运营商是投注的一方,并且是远程的,因为即使投注发生在运营商的场所,客户也通过远程通信(即SSBT)参与。
运营商还必须注意确保SSBTs只允许投注“未来真实事件”,否则终端将属于“游戏机”的定义15,并将被计算在一般(或池)博彩经营许可证和博彩场所许可证持有人可提供使用的四台游戏机16中。
赌博场所牌照亦须持有。
使用ssbt是一种远程通信形式,因此,完全依靠使用ssbt进行投注和接受投注的博彩场所只需要远程经营许可证,而这并不授予任何提供游戏机供使用的权利。如果运营商选择将ssbt作为其运营模式的一部分与非远程设施一起使用,除了非远程一般投注标准许可证外,他们还需要相关的辅助远程操作许可证。
在这种情况下,场所的经营者可能会从投注交易所或远程投注经营者那里收到佣金,但场所的经营者不是投注的一方,他们也不会直接从任何投注的结果中获利或亏损,也不会结算投注或付款。运营商在决定提供市场、设定赔率或确定条款和条件方面没有任何作用。投注合同不是与经营者签订的,而是客户与投注交易所或远程经营者之间的合同。
运营商提供远程设备,客户可以通过投注交易所或远程投注运营商进行投注。运营商为其他人提供投注或接受投注的服务。操作者本人不参与下注。因此,远程博彩中介许可证是合适的。赌博场所牌照亦须持有。经营牌照可以是“博彩中介(仅限交易室)牌照”,收费低于提供全面中介服务所需的牌照。
在模式2下的任何一种情况下,都没有权利生产游戏机。
经营者还必须确保终端机只允许投注“未来真实事件”,否则终端机将属于“游戏机”的定义,并且提供游戏机供使用是未经博彩中介执照授权的。
第三方投注提供者必须持有由委员会签发的适当的远程投注经营牌照。
在这种模式下,经营者有可能通过营业场所提供的价格与第三方提供的价格之间的差异获利(或亏损)——尽管在实践中,一旦考虑到第三方的佣金,任何利润都可能微乎其微。博彩合同是与场地的经营者签订的(取决于合同的明确条款)。然而,第三方投注平台有效地设定了赔率(取决于运营商套利任何差异的机会),第三方通过指示运营商应该支付多少钱来有效地结算投注。虽然最终是运营商负责结算投注和支付,但运营商几乎完全依赖于流动性和活动(在交易所),或者与其他第三方合作,他们提供的投注机会范围。如果某一活动没有第三方市场,经营者将不接受客户在该场所的投注。因此,运营商的条款和条件需要密切反映第三方的条款和条件。
由于运营商是客户投注的一方,因此需要非远程一般投注(标准)许可证。假设经营者使用远程通信访问其在第三方平台上的帐户,则需要一般投注(标准)(远程平台)运营许可证。如客户以远程通讯方式(即投注终端机)参与投注,亦须申请附属的远程一般投注(标准)牌照。经营者必须再次注意确保任何终端机只允许投注“未来真实事件”,否则终端机将属于“游戏机”的定义。
赌博场所牌照亦须持有。
这里提供的内容显然属于一般博彩牌照的范围,但委员会对运营商对其与第三方平台的关系的依赖以及对客户提供的有限性表示关注。例如:
证监会担心,这种安排可能会增加不遵守其他重要牌照条件和业务守则条款的风险,例如有关保护博彩诚信和防止洗钱的条款。
运营商通常会根据产生的利润获得佣金。投注实际上是由体育博彩公司结算的,经营者被指示支付多少。经营者不能因投注而亏损。运营商的商业模式是基于从投注佣金中赚取少量利润,而他们的大部分利润来自提供游戏机供人使用。
由于经营者不是与客户进行投注的一方,因此需要远程投注中介执照23。如营办商在柜台接受客户投注,并透过柜台后的投注终端机将投注交给第三者,亦须申领非远程投注中介人牌照。
赌博场所也需要执照,但不允许携带游戏机。使用ssbt是一种远程通信形式,因此,完全依靠使用ssbt进行投注和接受投注的博彩场所只需要远程经营许可证,而这并不授予任何提供游戏机供使用的权利。
再一次,运营商必须小心确保任何终端只允许投注“未来真实事件”。该体育博彩亦须持有由博彩事务委员会发出的适当的远程博彩经营牌照。
1根据在英国至少存在一件用于提供相关设施的远程赌博设备:第36(3)(a)条,或英国消费者使用赌博设施的情况:第36(3)(b)条。
这可能是远程博彩中介(仅限交易室)的经营许可证,具体取决于所提供的设施范围。
这项规定载于牌照条件16。
4节353 (2)(a)。
5请注意,根据第93(3)条的授权,第40条规定任何与足球赌注有关的行为均可豁免触犯第37条(使用处所进行赌博)的罪行,详情见“条件”。
6除收费低廉或免费的附属远程牌照所涵盖的受限制情况外,其他情况均需要全价远程牌照。有关详情载于《2006年赌博(费用)规例》。如上所述,委员会认识到,当该法案的许可制度首次生效时,要求博彩公司仅仅就他们已经提供的偶尔的电话投注服务承担远程操作许可证的全部费用,将构成不必要的监管负担。因此,除了完整的远程经营许可证之外,还可以获得辅助于非远程经营许可证的远程赌博许可;即“辅助远程操作许可证”,适用于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接收投注的博彩公司,前提是投注由持牌博彩公司手动处理。
7另见第353(2)(a)和296(3)条。
第(2)款涉及根据偶尔使用通知而在赛道上接受投注,并因与本注释无关而略去。
目前,本节适用的唯一许可证是Tote(继任者公司)有限公司持有的赌注许可证,以及根据《2004年赛马博彩和奥林匹克彩票法》获得的独家许可证。
10 .除其他外,委员会将根据本咨询说明出版后博彩业发展的经验,继续审查这一情况。
营运者的职员使用电子pos终端机将资料从持牌实体的一部分传送到另一部分,不受此规定的限制。
12第68(5)(c)条。
这可能是远程博彩中介(仅限交易室)的经营许可证,具体取决于所提供的设施范围。
本清单并非详尽无遗。
15第235(2)(c)条。
16第68(5)和172(8)条。
就本说明而言,假定模式2、3及4所提供的投注并非合算投注。
第三方博彩提供商是博彩中介/交易所,持有远程一般博彩(标准)运营许可证。
这种模式通常被称为交易室。
20第68(5)和(6)条。
有时被称为套利,利用不同投注市场之间的价格差异来获得财务收益或减轻损失。
第235(2)(c)条。
这可能是远程博彩中介(仅限交易室)的经营许可证,具体取决于所提供的设施范围。
24第235(2)(c)条。